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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因龙港市彩虹大道提升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彩虹大道(世纪大道至龙港四桥段)实施限制交通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0月18日至2021年2月6日,彩虹大道与东城路路口渠化改造施工,中心环岛拆除,沿环岛内侧车道封闭,外侧车道保持通行;
二、2020年10月18日至2021年1月13日,彩虹大道(世纪大道至东城路路段)两侧拓宽辅道、人行道施工,两侧非机动车道占道两米宽施工封闭,行车道保持双向通行;
三、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2月6日,彩虹大道(世纪大道至东城路路段)路面提升施工,分幅、分段限制通行,保持半幅双向通行,预留南城路、龙新路、东昌路路口通行。
施工封闭路段沿线企事业、居民请提前做好通行准备;全线禁止除施工车辆以外的大货车驶入;过往车辆请提前绕道世纪大道、龙翔路、松阳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cost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