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法院招录事业人员3名,温州户籍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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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人民法院

面向社会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龙港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为龙港法院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法院执法办案、行政综合工作等相关辅助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3人。

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表中“学历/学位”栏目内容只表示最低要求,本次各岗位均要求为“本科/学士”,须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0年11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毕业、2020年11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因疫情原因延期的,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编制为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18日16:00。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法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如未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提交至龙港市人民法院(浙江省龙港市海港路1180号)立案大厅报名点。每位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龙港市委组织部会同龙港法院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3.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准考证发放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现场领取。

四、组织考试

1.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10:30。地点为龙港市内,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7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核及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发布。面试对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排名依次递补。

5.面试比例及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6.总分计算及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在龙港法院微信公众号、龙港网公布招录人员笔试成绩,并注明是否入围面试,面试后公布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注明是否入围体检。

7.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8.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在龙港法院微信公众号、龙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5年,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9.其他。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经明确的外,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于户籍要求,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地区户籍的人员。截止到2020年11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调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3)。

(七)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7-68582181

(八)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龙港法院政治部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7-68582176



附件:

1.《龙港市人民法院招聘计划表》(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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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法院招聘报名表》(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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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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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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