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平苍一家亲”鳌江流域古代军事史研究学术交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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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二桥规划建设问题
--市政交通建设涉及永农地问题需报国土部批准是关键所在
2020-11-25
按浙江省与温州市的规划,在鳌江下游龙港与鳌江江面上共规划建设有6座大桥,其中,鳌江一桥于2017年正式通车;鳌江二桥正在规划中;瓯南大桥(鳌江三桥)已于2007通车;鳌江四桥于2018年11月通车;鳌江五桥已建设完成(正式通车时间将近);鳌江六桥(甬莞高速鳌江口跨海特大桥)已建设完成通车。
鳌江二桥:规划坐落于龙港大桥和瓯南大桥之间,北接规划中的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南接龙港城市道路,是龙港与鳌江重要的连接通道,建成后有利于龙港主城区人员出行,促进鳌江流域发展。其他五座大桥基本上完成,目前只剩下二桥问题。
鳌江二桥建设深受社会各界关注,温州问政网上也有诸多提问,地方政府回复也是有的,最主要关键在于现土地管理更加严格,不管是市政道路还是交通道路,按目前国土政策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项目用地预审需报批国土部,除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外暂停受理;而二桥路(园林至鳌江二桥)范围内的基本农田无法立即调整,所以鳌江二桥尚未提上建设日程。下面是在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673号提案,看后相信大家可以理解问题的终结所在。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编号 673提案
关于建设鳌江二桥的建议
规划中的鳌江二桥坐落于龙港大桥和瓯南大桥之间,北接规划中的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南接龙港城市道路,是苍平两县重要的连接通道,建成后有利于龙港主城区人员出行,促进鳌江流域发展。
近期,甬台温高速公路鳌江互通增设工程已经列入温州市“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该互通增设工程位于鳌江镇塘川上源村附近,互通接线起点北接104国道西过境线与水头连接线交叉口,南接规划中的鳌江二桥,全长8.8公里,互通接线起点至现状104国道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工可编制工作。
鉴于甬台温高速公路鳌江互通建成后,龙港主城区人员无需穿越龙港主城区至萧江互通,将极大缓解龙港主城区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建议市政府协调苍平两县,将鳌江二桥列为交通桥,并与鳌江互通同步建设、同步完工。
温州市交通局回复:
关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XXX代表:
你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建设鳌江二桥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规划中的鳌江二桥位于龙港大桥和瓯南大桥之间,北接规划中的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南接龙港城市道路,改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龙港和鳌江加强交流联系,促进鳌江流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该区域人口密度大,该项目的实施,是鳌江和龙港两地百姓通达高速路口最便捷的通道,也是治理鳌江流域特别是龙港和鳌江城区交通治堵重要举措,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是非常有必要的。
为顺利推进鳌江二桥项目前期报批,就如你在建议镇提出市政府协调苍平两县,将鳌江二桥由市政工程改为交通桥梁,以利于加快项目前期报批进度并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但鉴于当前土地政策和财政政策,一般性的交通项目前期报批难度也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交通规划体系看,鳌江二桥及两侧接线(鳌江园林西路和龙港大道)都属于市政工道路,周边尚无规划的国省道,仅仅将鳌江二桥改为交通桥梁,规划为县乡级交通道路,即不能解决土地指标,也不能享受资金补助,无益于该项目前期报批。
2、从土地政策看,不管是市政道路还是交通道路,按目前国土政策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项目用地预审需报批国土资源部,除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外暂停受理;原鳌江互通连接线终点位于鳌江二桥,但由于鳌江园林西路至鳌江二桥段涉及永农,平阳县政府为顺利推进鳌江互通及链接线项目前期报批工作将鳌江互通连接线终点定在鳌江园林西路,园林西路至鳌江二桥段由鳌江镇按市政道路项目报批,且鳌江互通及链接线项目已完成项目工可报告审查。
3、从财政政策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63号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审批在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就资金来源和项目投资征询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目前鳌江互通及链接线项目工可报告已审查且项目建议书已报告省发改委,但受财政政策影响还未能完成审批。同时,根据平阳县和苍南县政府会办意见,鳌江二桥无论作为市政桥梁还是交通桥梁,项目建设资金应龙港和鳌江负责落实。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鳌江二桥及连接线建设参照原先瓯南大桥和龙港大桥等市政桥梁建设模式开展前期报批工作,我局将全力支持该项目建设并提供前期技术服务。
另外,我局已委托浙江省规划院,开展《温州南部副中心交通一体化研究》,从鳌江两岸一体化发展的角度,在现有规划的基础上,研究以龙港、鳌江为核心的温州南部副中心骨干路网规划,已规划的鳌江二桥等跨江通道将作为重点研究内容,提出在路网中的功能定位及建设的时序安排,该研究计划今年年底完成。
最后,感谢你对温州交通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温XX,联系电话:13XXX800XX )
温州市交通局 201X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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