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龙港行政诉讼案件可在平阳、泰顺法院起诉

关于调整我市基层法院

行政诉讼案件异地交叉管辖对应关系的公告


2018年7月16日,我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开始实行异地交叉管辖。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确保依法公正审判,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异地交叉管辖对应关系。

 特此公告。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1日

附表:

异地交叉管辖对应关系表

原管辖法院

可选择的异地交叉管辖法院

鹿城

瑞安、泰顺

龙湾

乐清、永嘉

瓯海

龙湾、文成

洞头

龙湾、苍南

乐清

鹿城、瓯海

瑞安

平阳、龙港

永嘉

洞头、苍南

文成

鹿城、龙港

平阳

洞头、永嘉

泰顺

瓯海、瑞安

苍南

乐清、文成

龙港

平阳、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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