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龙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福建、黑龙江、澳门等地当前疫情形势,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将近期龙港市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近期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自觉接受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交通场站、宾馆酒店等要加强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的排查,一旦发现,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入境返龙未满3个月并已完成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在龙人员及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须每2周至龙港市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既往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及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须每2周至龙港市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直至入境满6个月。近14天有新疆、福建、吉林省长春市等近期涉疫地旅居史的来龙返龙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须在抵龙24小时内就近选择核酸检测点(详见附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持续做好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健身房、影院、网吧、景区景点、酒店、餐饮场所、养老机构、商贸市场、休闲娱乐场所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医院、宾馆(酒店)住宿还应查验行程卡。棋牌室、KTV等文体娱乐室内密闭场所、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接待规模,在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逐步有序开放,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70%。

三、继续加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管理

加强对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社区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等十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大类监测范围药物,要进行实名登记销售,主动引导购买药物的市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四、合理安排出行行程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及涉疫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注意个人防护,在返龙后主动申报,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五、有序放开各类聚集性活动

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有序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展览、集会庆典等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和“哪里主办、哪里负责”的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性活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主体单位、社区及个体“四方责任”。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一会一案”,精准细化预约和限流机制,错时错峰,减少同一时间、同一空间的人流聚集,不超过最大容纳量的70%。原则上不邀请近期涉疫省份人员参加活动;外省人员来龙参加活动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要嘉宾、境外人员或涉疫省份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的,建议参会人员来龙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 2003-2024 龙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