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车,龙港市政府给补贴!汽车消费活动又来啦

有购车计划的小伙伴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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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二季度鼓励汽车消费活动

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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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二季度鼓励汽车消费活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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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季度汽车消费活动适用对象

本次活动适用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有销售实绩的汽车销售企业。文中所指汽车销售企业指2022年4月1日前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龙港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二、活动内容


活动以售车直补为主的方式开展、消费者在符合条件下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车辆后,即可参加活动。


(一)名额安排

本次活动名额安排共计200个,先报先补,补完为止。


(二)补助标准

①车价(含税下同)10(含)-20万元(不含20万元),补助6000元/台;

②车价20-50万元(不含50万元),补助10000元/台;

③车价50万以上(含50万元),补助12000元/台。

另同价位7座以上客车、营运车辆、货车、特种用车等销售补助金额减半。


(三)补助程序

在活动期间,汽车销售企业经市经发局奖补名额确认后,直接按政府购车补贴标准给到消费者减免,由汽车销售企业每销售一辆汽车,第一时间将发票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一次一张发送发票,一次多张视为无效,额满为止(消费者产生换车行为的,车企应向市经发局提交新的购车发票,并将原发票作废情况在文件名上写明一并上传告知)。邮箱地址:172444988@qq.com,邮件主题格式:企业名称+发票税号+消费者姓名+手机号码。汽车销售企业在活动结束之日起,三天内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第三方审计审核及公示后,予以补助。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严格执行补助发放痕迹管理措施,所有成功兑现的售车发票号码均在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2.消费者产生换车行为的,车企应向市经发局提交新的购车发票,并将作废原发票一并上传报备。因未报备,产生的废票率超10%的汽车销售企业,将取消本次活动资格。

3.消费者产生退车行为的,应主动退还相应补助。严禁虚开发票套取补助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处。

本实施细则由龙港市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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