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龙港,为“奶粉钱”成了毒贩?后悔莫及!

“我以为只是小偷小摸,不涉及犯罪,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更没想到自己成了毒贩……”在向检察官供述自己盗窃易制毒化学品的经历时,李某仍悔恨不已,特别是最后谈及妻儿家人时更是忍不住声泪俱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只是想为即将出生的孩子攒点“奶粉钱”,最后反而惹来了牢狱之灾。

为“奶粉钱” 铤而走险

李某是一名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司机,2019年9月的一天,老乡樊某(另案处理)跟他联系,想让他在运输途中“控”一点货给他。李某一听便明白了其中的“玄机”,作为“老司机”,李某对行业“潜规则”心知肚明,公司规定,在运输液态化工原料期间,每车可以有千分之一的“合理损耗”,而这千分之一的“合理损耗”,被很多司机理所当然地“控”一下就变成了“应当损耗”放进了自己“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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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驾驶的货车)

     此外,李某还知道收货单位与发货公司之间都会存在过磅差,只要利用好这个漏洞,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将多余的化学品原料计算进“合理损耗”,没人能发现其中的猫腻……再想到自己即将当爸爸,不如赚点奶粉钱……”于是,经过几番思想斗争,李某下定决心,干了!


为“薅羊毛” 机关算尽

     于是,一人偷,一人收,两人一拍即合。自2019年10月4日起,李某在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途中,利用自带的胶桶等材料,多次盗窃车内的甲苯、丁酮等易制毒化学品,并将盗窃所得出售给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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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获的白色塑料桶)

为了防止暴露,李某绞尽脑汁、机关算尽。他归案后交代:“为了“控”合理损耗,每次我都是只偷50KG左右,决不贪心;同时为了避开跟车的押运人员,我有时以客户货物加急为由,跟押运人员约定,自己先到码头提货,装货上车后,再去接他。这样一来对方也不会有异议,同时我也能利用这个时间差与樊某交易,关键还不留一丝痕迹。”


“刚开始我有些小心翼翼,但几次过后,尝到甜头的我,胆子越来越大,经常在运输途中,谎称自己车子有异响、轮胎发生漏气等理由,然后下车趁机偷货……”于是在短短40天时间里,李某用这种“薅羊毛”的方式共计盗窃甲苯140KG、丁酮100KG,从中非法获利840元。11月6日,李某在准备盗窃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警方也以此为突破口,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多名参与其中的司机纷纷落网。


2022年2月21日,该案被移送龙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甲苯、丁酮作为制毒的主要原料,未经许可或备案,不得擅自购买、销售,而李某作为有着危化品押运证的驾驶员,主观明知其运输的甲苯、丁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仍将其盗窃出来贩卖他人,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3月15日,龙港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对李某提起公诉,4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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