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龙港市龙湖高中建设工程、龙港市新城中学建设工程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统筹,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全过程代建开发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全过程综合服务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2.2项目规模:本项目共三个地块,分别为龙港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龙港市龙湖高中建设工程、龙港市新城中学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62518万元,具体各子项目规模初定如下(具体最终建设规模经政府部门批复为准)。建设规模:位于新城原LH-A-04地块,涉及到16000座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以及服务配套用房等工程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11879平方米,容积率0.46。招标内容: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代建管理、施工总承包、运营服务。建设规模:位于新城原LH-A-03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84843平方米,容积率0.884,配置60个班级,学生数2400人。招标内容: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代建管理、施工总承包。建设规模:位于新城原LH-A-01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44810平方米,容积率0.465,配置36个班级,学生数1620人。招标内容: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代建管理、施工总承包。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全过程代建开发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全过程综合服务商,负责项目代建、施工及运营。项目代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全过程代建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三通一平、BIM咨询、各类检测/监测、联合试运转(限体育中心项目)、运营前介咨询顾问服务(限体育中心项目)等内容;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配电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空调、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总图工程,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大市政配套工程(包含永久水、电、华数、电信、二次供水、管道煤气、充电桩配电箱(含电表箱)等职能单位实施项目的委托及管理)等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一切内容;项目运营主要为体育中心的运营管理,体育中心运营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或其具有场馆运营经验的关联公司另行商洽。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全过程代建开发合同》执行,各子项目分别单独实施,其中:(1)龙港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代建管理、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服务。(2)龙港市龙湖高中建设工程,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代建管理、施工总承包。(3)龙港市新城中学建设工程,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代建管理、施工总承包。2.4工期:本项目建设期3年(其中龙湖高中、新城中学要求2024年7月31日前交付使用,体育中心要求2025年9月30日前交付使用),体育中心运营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或其具有场馆运营经验的关联公司另行商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代建开发管理任务的成员)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1)项目总指挥(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经济职称或执业资格;(2)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委派):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管理人员在投标时可不提供,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规定分别配备相应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管理人员。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上述人员如为注册类人员的,其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其中之一)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至少参与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含PPP、BT、BOT、EPC等包含施工的项目业绩)。注:①业绩时间及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能反映业绩金额的,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1)联合体各成员数量≤3家,且必须以负责全过程代建开发管理及运营管理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时间内,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 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收标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3 提疑时间: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浙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2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4.1 款。
8.联系方式
地 址:温州市机场大道5419号汤东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层电 话:0577-86530603,1395777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