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提醒!购买“四类”药品后24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为了更好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

即日起

请您在购买“四类”药品(包括退热、

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后

24小时内

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并配合药店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进店主动配合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戴口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标识)。

有下列情况者,请勿进药店购买药品,(咳嗽和发热者建议做好个人防护就医)

①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国(境)外或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

②有发热症状的。

③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的。

④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标识的。

二、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

①须进行实名登记并于购药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②购药人在购买药物后应在“四类”监测药品销售告知确认表上签字。

③帮他人代购药品的,须同时提供代购人和实际用药人两人的信息(包括实际用药人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购药后两人均需要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相关要求,让我们共同守好疫情防线,为我们的城市家园筑牢坚实的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liqi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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