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青龙湖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青龙湖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备案(项目代码:2302-330383-99-01-128621),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龙港市东南部龙港新城片区,项目研究范围以青龙湖为核心, 南至疏港河,北至锦绣河,研究范围面积约423公顷。本次公园设计范围东至湖东路、西至湖滨路、南至产业大道、北至映湖路,设计面积约226公顷。其中水域面积要求保留控制在150公顷以上(具体根据设计),永久基本农田24.3公顷(主要为东岸),其余公园可建设陆地面积约50公顷左右(具体根据设计),预测建安费投资金额约55000万元。(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本次招标内容为青龙湖公园设计范围内景观场地、园林绿化、园路铺装、配套建筑(包含交付标准的室内简装)、休憩亭廊构筑物、雕塑小品、照明亮化、景观及建筑的配套管线、公园海绵城市设计及其他公园配套设施(具体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不含水利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市政管网等专项工程;

2.3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根据审批要求)、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服务、设计变更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设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设计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①或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③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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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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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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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江”指鳌江,乃龙港地区对鳌江的俗称。“下”乃下游之意。“青龙江下”指鳌江流域下游地区,包括龙港、鳌江、宜山、钱库、金乡等区域。关注龙港城市发展,最新发展动态。青龙江下,白沙河畔,烟雨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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