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4月1日起,不超过4320元

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开展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的专项治理。

《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明确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口腔种植项目按市场调节价管理,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了解~




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在杭省级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价格,删除33H0008口腔种植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即:


  • 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

  • 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

  • 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价格分开计价。


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通常只用于全牙弓等复杂种植,暂不实行“技耗分离”,无除外内容。专用耗材按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




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

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在杭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调控目标不超过4500元,为避免实际收费超过调控目标,留出4%的余量,即全流程总价不超过4320元,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




调整完善龈下洁治项目价格

完善龈下洁治项目名称和项目内涵,调整项目价格。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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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应对本院施治的口腔内牙齿缺失植入体、置入体进行保质保修,保修范围内出现损坏,医疗机构应免费进行修理、再制作,不得向患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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