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龙港开出42张不予处罚决定书

  温州网讯 “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刚起步的企业减轻负担,今后一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昨天,龙港市一企业主将一面印有“柔性执法显温度 助企纾困优营商”的锦旗送到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中队执法人员手中。这是该局以柔性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的正向反馈。

  今年以来,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推行阳光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至今已开出42张不予处罚决定书,持续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是通过“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以督促当场整改、批评教育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以首次发现、及时改正、没有危害或危害轻微为原则,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梳理出自然资源、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建设、生态环境、水利、文化与旅游、文物、农业农村等9个领域,196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事项。每一项均列出违法行为的事项名称、适用条件和相应的处罚规定,实现同类事项满足条件统一免除。不予处罚决定书记录了企业违反的法律事项名称、违法证据、不予处罚依据等,是执行不予处罚的最终凭证。

  “在严守执法监管底线红线的前提下,我们全方位多领域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该负责人表示,“容错”机制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新领域适当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必要的“过渡期”。

  市场主体虽免罚但不能“免责”,当事人要签订《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要在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从“执法”变“说法”,免除的罚金不仅降低了企业经营压力,更重要的是企业信用免受影响,为企业提供便利。

  据悉,为了保障执法工作专业性,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一批有执法经验、了解片区企业情况的执法人员,对执法队员进行业务法规集中培训。执法人员还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谈,准确及时掌握企业现状、项目进展,生成企业体检报告,着手点对点专项服务,并每月一次进企业讲解最新融资政策、法律法规更新、项目建设建议等,切实为企业办好事、干实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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