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食安国创”进行时|龙港开出首张反餐饮浪费处罚决定书

近日,龙港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检查行动

并开出首张反餐饮浪费处罚决定书


12月4日,龙港市市场监管局在反餐饮浪费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一家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未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开出了龙港市第一张反餐饮浪费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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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对这家店进行“回头看”,检查是否整改到位,若发现拒不整改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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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强监管、严执法”+“广宣传、重引导”的方式,促使市民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做起,从节约一瓶水、节约一碗饭做起,营造反对浪费的大氛围,打出一套制止餐饮浪费“组合拳”,助力龙港市创建食品安全安全示范市。

温馨提示

若有市民发现商家出现强制消费、无小份制餐品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行为,可拨打12345电话投诉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微信小程席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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