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城开展每周二环境整治活动
申报龙港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龙港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其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一间20平方米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温州市及龙港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四)有传承:在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一)龙港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见附件1); (二)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龙港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以及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政策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三)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四)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龙港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龙港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由市社会事业局发文公布并授予“龙港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三)按照适当支持原则,我市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开办经费补助。 (四)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推荐参评国家、浙江省、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联系人:庄孔盛;联系电话:0577-59911876 邮箱:19906532055@163.com 1.龙港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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