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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来,大多百姓最大的需求就是“安居”,改善住房条件曾是许多寻常百姓家一生中的重大愿望,不知有多少平民百姓把一生的积蓄都花在“建房”上,把最大的希望寄托在“安居”之上。
40年前,为了解决农村人居住困难,为了吸引农民“进城”建镇,江南地区一些农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纷纷到龙港加入“建房”的行列,于是接二连三,携亲带友,越来越多,渐渐聚集了不少人,慢慢形成了街道,建起了集镇。这就是“农民城”龙港建镇的初始。
到现在,最早到龙港建房的人中有不少人实际已实现了多次的居住“飞跃”。第一居,基本是住在原来的老家农村上辈人留下的老旧屋;第二居,六七十年代有的人从农村搬到周边小城镇建了二层楼房;第三居,就是到龙港建三至七层不等的“通天房”;第四居,后来又改变了居住模式,不少人购买了有小区的“套间房”;第五居,有的人还到外面的大城市购买更高一档的商品房居住了。居住的不断变化既是发展的必然,也是生活改善的重要象征。
龙港建市五年来,新城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气势宏伟,面目一新,人居环境与配套条件确是越来越好了。现在只要有一定收入来源的人,基本再不会有为居住而烦恼了。
然而,在半世纪前,我们这一带居住问题还是大多数人最大的生活难题。因为政策的限制、条件的不足、生活的拮据,使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解决住房困难”总难以实现,而其中最大的问题还是政策。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对私人建房非但没有政策支持,反而设置了不少较高的“门槛”。
40多年前,在县机关工作的人还算好一些,因为有公房宿舍分配居住,但那时的条件也还较差,房源根本跟不上人的需求,我曾见过为了争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宿舍,竟有二人“先下手为强”同时争抢一间房的现象,结果二人多天席地而居,各生闷气,互不说话,闹的很不愉快。
最难忘的就是“平阳房办”的往事,现在想来确实好笑。在大多人已基本安居的今天,再把这些陈年旧事“倒出来”说说也有必要。
1977至1978年间,正是粉碎“四人帮”后开始进入“拨乱反正”的转机时节,平阳县政府“超前意识”较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平阳县打击处理私人非法建房办公室”(简称“房办”),我当时也被抽到该房办的政策技术组工作。
说起那时的“房办”现在的人是不可能理解的,那时不是鼓励私人建房,而是打击。那时平阳县委规定凡是在社会上购买一砖一瓦一钉一木的私人建房均属于“非法”之列。有的要折价归公,大多要参与“大调整”“大搬家”,就是自己建的房子不得给自己住,要互相调换,以为这样就可以与“资本主义思想决裂”。那一段时间,整个平阳县城处于“大搬房”的乱象之中。今天东家搬西家,明天西家搬东家。干部群众议论纷纷,城内城外沸沸扬扬。
此项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也由县委有关领导兼任,抽调一大批有关部门领导人、中层干部与办事人员,全县还选了几十位先进的后备年轻干部(以宜山包括现龙港一带乡镇为主)组成了庞大的工作组,还抽调城关镇(昆阳镇)包括周边农村等一大批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村有关人员参加。可谓声势浩大,轰轰烈烈。
县委多次召开动员大会,领导说了很多“道理”。县委当时的想法是先在县城搞试点,然后在全县各乡镇铺开。那时我在“政策技术组”主要是负责到居民房中进行测量、计算、绘图等工作,我几乎走遍了全城。每到一家房中,看到的房主个个是瞪眼与咬牙的,看得出大家都对这种政策有相当抵触的情绪,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谁肯把自己辛辛苦苦建好的房子搬出来给人家住呀?怎能忍心与自己的“私有财产决裂”?那时“四人帮”刚打倒不久,国家还处于不稳定时期,经济与物质还较落后,人的思想还是停留在“文革”的混乱思潮之中,“割资本主义尾巴”这句话在当时还是很普遍的。所以那时提出“要与资产阶级思想决裂”,“打破私人观念”,凡近些年新建的私人房屋都要进行“折价归公”“重新分配”,被当作是“拨乱”的“好经验”呢?当时还引来很多外地同志来平阳参观学习。
我在工作中,走遍了平阳城关东南西北四门大多民房,见证了那时认为相当不错的一些“豪宅”的“折腾”。当然背后是遭不少人咒骂的,不过骂的是政府、是领导、是政策,不是我们这些做事跟班的人。
记得当时“房办”宣传组在“街头角”张贴了“平阳私人建房十大罪状”的大字报,具体内容记不清了,总的大概意思就是说“私人建房之害”,全是“左”的措词,说服力并不强。没几天这些建房户也张贴出很大的反击大字报,题目是“平阳房办十大错误”,措词有力,有理有据,针锋相对,很有力度。那时“文革”余留气味还比较明显,所以贴“大字报”还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因为不得民心,反对的人太多,就是在工作组内部也有不少人持不同认识,甚至还相当同情群众的情绪。所以大约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后,这场“运动”就无法进行到底了,不了了之。结果搬出自己房的人又纷纷搬了回来,政府还花了一大笔装修的钱无法收回,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是一个极其深刻的历史教训。实现证明:顺民意,才能得民心,民安才能政兴。凡是大多数群众不拥护的事一定要深思;凡牵动民心的事一定要慎重。政策出台必须尊重民意,尊重实际,切不可操之过急。
事过境迁。今天,居住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大部分人再不会为了居住而挣扎了,有的人还有了多处住房,这就是“改革开放”与“新时代”给百姓带来的红利,在过去是无法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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