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引领聚合力 港航协同启新篇——温州港舥艚作业区一期工程完成运营合作签约
龙港城发
关于“温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不力,
违法违规问题严重”问题

温州市有关部门对海洋生态保护认识不足,工作统筹推进不力,部分县(市、区)发生生态破坏问题。 温州市洞头区有关部门对违法占用海域建设旅游度假项目问题查处不到位。乐清市有关部门履行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职责不到位,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内发生围塘养殖、违规填海等问题。 龙港市有关部门对违法用岛用海、废水排放严重超标等问题失察失管。瑞安市、平阳县有关部门违规审批工程项目,破坏红树林。
根据调查情况,责令温州市洞头区政府、乐清市政府、龙港市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对18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其中,给予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瞿自杰通报处理;
给予时任温州市洞头区副区长张方任诫勉处理,时任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观海政务警告处分,时任温州市洞头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温州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洞头大队大队长张孚强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齐晓政务警告处分,时任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倪海云通报处理;
给予时任龙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高博诫勉处理,时任龙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策诫勉处理,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章伦政务警告处分,时任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科科长薛圣都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瑞安市副市长周晓华通报处理,时任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坚诫勉处理;
给予时任平阳县副县长金启浩通报处理,时任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明海诫勉处理。
其他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分别给予诫勉和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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