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看过来!苍南县2019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苍南县2019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将于6月份开始


家长们,看过来!

你们所关心的内容,

都已整理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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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为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中公办初中的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苍南县户籍适龄少年。

(二)驻扎在苍南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华侨、华人、台胞子女。

(四)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

(五)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

(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苍南县取得《居住证》,并截止2019年5月31日已在我县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经在我县依法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本县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截止2019年5月31日一年及以上;

本县户籍中,重度智障残疾少年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中、重度听障残疾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盲障残疾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与普通中小学生同等条件随班就读。


初中招生计划

  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内,农村小班化初中原则上班额不超过35人。严格按照学校办学规模确定招生数,超规模办学的学校要有计划逐年减少招生班级数和招生数,新居民子女集中的学校班额可适当放宽。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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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学区审核后,报县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2.个别民办学校办学规模许可如有变化的,可在办学许可证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县教育局申请进行调整。

3.学校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事先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报名办法和要求

2019年起全县所有初中学校统一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报名登记,未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中报名、未录入“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的学生一律无法建立初中学生电子学籍或迁移电子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学生报名就读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决定。每位学生只允许报读县域内1所民办初中。各初中学校不得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民办初中学校要在招生报名前,将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录取标准、收费标准等有关招生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家长公开。

(一)苍南县户籍在温州市内小学毕业的适龄少年,可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登录微信公众号“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自主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也可持相关户籍和不动产权证等材料直接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由施教区学校录入“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非温州市内小学毕业的适龄少年和非苍南籍符合在苍南就读的适龄少年持相关户籍、不动产权证或其它证明材料直接到相关学校报名,由学校录入“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并录取。

(二)凡是符合以下规定的,可就近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学。

1.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军属子女。驻扎在苍南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持父母身份证明、户口簿、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0日至11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华侨、华人、台胞子女。持苍南县外侨办或县台办证明、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和居留证、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适龄少年本人的身份证明、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0日至11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县人社部门文件、父母单位证明、相关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0日至11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符合下列对象的子女:见义勇为者;省绿叶奖、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县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县政府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第二层次(县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根据《苍南县新居民服务中心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优质公办学校工作的通知》(苍新居民〔2019〕3号)精神,经评选,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

以上享受统筹安排对象子女,由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相应证明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0日至11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证或移民审批的相关材料、户口簿、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直接系统报名)。

(四)需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外申请就读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持户口簿、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按相应的批次在系统报名。

(五)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监护人凭原籍户口簿、我县发放的《居住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在我县与用人单位签订期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县经商取得的工商执照)、社会养老保险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1日至12日就近到接纳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初中学校报名。若学校额满无法安排,于7月15日至16日到居住地学区登记,由学区统筹安排到尚有余额的接纳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初中。苍南县接纳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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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苍南县户籍适龄少年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我县接纳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在确保施教区适龄少年(含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的前提下,若有剩余学额的,可招收其他非苍南县户籍适龄少年,额满为止。



招生办法和时间

(一)公办学校实行分批招生办法,招生批次如下:

第一批:适龄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含商铺、店面和车库,且房屋所有权占比超过50%以上,下同)的;驻扎在苍南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华人、台胞子女;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统筹对象子女。

第二批:适龄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但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

第三批:本县户籍适龄少年,户籍在申请入读学校施教区范围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同)、发票的;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或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再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下同),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五年及以上(2014年6月1日前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苍南县户籍适龄少年。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须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同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毕业学校校址在初中施教区范围内,申请就读此初中的本县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而不满五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同以上原因,父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一年而不满三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父母在施教区内企业(除法人企业外)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19年5月31日满1年、或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到2019年5月31日满1年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经学校实地调查属实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

(二)规范招生录取工作

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对已报名的学生进行录取。

1.公办初中学校录取。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范围,按照报名对象不同情况分期分批录取,确保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就近入学。当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内符合就读条件人数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根据报名对象的户籍、房产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公办学校先录取第一、二、三批次适龄少年。学校录取第一、二、三批次适龄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可按以下顺序依次启动招收第四批次适龄少年,额满为止:各学校先按在所在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同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适龄少年;再录取施教区范围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灵溪一、二、三中各自先录取户籍在灵溪一至五中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龙港一、二、三中各自先录取户籍在龙港一至五中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再录取户籍在本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最后录取户籍在本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它学校各自先录取户籍在本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再录取户籍在本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再按缴纳电费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而不满五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少年;再按缴纳电费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同以上原因,父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一年而不满三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最后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内企业(除法人企业外)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19年5月31日满1年、或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到2019年5月31日满1年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经学校实地调查属实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

对于以上四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由学区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后统筹安排。

2. 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民办初中学校依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16〕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严格按照市、县教育局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按第一批次规定的时间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上实行自主录取。当平台上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数时,可选择电脑随机派位、学生面谈或电脑随机派位加学生面谈等方式进行录取,并保留现场录像一年以上。严禁民办初中学校利用学生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

(三)招生时间。

全县2019年初中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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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苍政发〔2015〕167号)精神,非苍南县户籍适龄少年,其父母在苍南县购买(文件发布的实施日期即2015年10月1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并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到商品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报名办法参照户籍在施教区学校范围外,其父母在施教区学校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

(二)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拍照上传平台,并填写产权证编号;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19年5月31日之后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包括购房合同等凭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

(四)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少年,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我县适龄少年,凭县民政、卫健、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少年,由学区统筹安排到指定公办学校就学。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灵溪学区:59882597 

龙港学区:59888212

宜山学区:64384807 

钱库学区:59929608

金乡学区:64581195

桥墩学区:59882159

矾山学区:64654483 

马站学区:64664679

县教育局:64762283(基础教育科)

(二)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机关纪委(信访室):64759258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4762283


攻略:报名须知和操作方法


苍南县2019年初中招生全面启动手机端报名,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微信登录“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如实填写资料和拍照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实现报名学生的户籍信息、家长信息、房屋产权信息以及社保信息的核对校验。各初中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大数据校验结果进行网上录取。不在温州市小学就读并毕业的适龄少年,可直接将相关材料送施教区学校审核,由学校录入“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经数据校验后录取。

一、各批次报名、录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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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说明

1.2019年起全县所有初中学校统一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报名登记,未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中报名的学生无法建立初中学生电子学籍。

2.每位学生必须如实填写资料及上传相关附件,并按户籍或房产等选择施教区学校。对虚报资料的学生,将不予录取或统筹分流到其他学额较空的学校,且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3.学生报名就读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决定。全市民办学校每位学生最多报3所,其中县内民办学校每位学生最多报1所。

4.各初中学校不得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5.当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内符合就读条件人数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根据报名对象的户籍、房产、社保、居住年限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6. 驻扎在苍南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华侨、华人、台胞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符合统筹安排对象子女持相关材料和证明到教育局310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报名。

三、报名方法

家长既可通过手机关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也可通过系统平台了解初中招生政策和报名、录取等情况。没有智能手机或没有安装微信的家长可以让自己的亲戚、朋友或其他家长帮忙完成报名,或者将有关材料送施教区学校,由学校老师进行报名。值得注意的是,如学生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需要根据学生的意愿选择一所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同时学校就可以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中将学生正式录取。

四、“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操作步骤

第一步: 通过手机搜索或识别下面“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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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微信下方“初中招生”,弹出下图内容,选择“在线报名”,进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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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选择“公办报名”或“民办报名”,进入系统后,区域选择“苍南县”,阅读并点击“报名须知”,进入报名系统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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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学校”,按“确定”键,选择“适龄对象”类别,输入“学生信息”(2019年温州市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码,系统会自动弹出小学毕业相关信息,含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省县、户籍乡镇、毕业学校等)和“户籍地址”、“监护人1,2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提示)”,选择“监护人与学生关系”;以“房产信息”做为报名条件的还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房产人姓名、房产人身份证号和房产证号”。

第五步:根据系统提示逐页拍照上传“户口本监护人页”、“户口本学生页”、“房产信息”等材料;

第六步:点击“提交”,完成报名。微信、短信提醒“恭喜您报名成功,报名序号*****,请及时关注学校审核(录取)进度”。


PS:更多文件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跳转苍南教育网查找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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