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印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服务机构准入报名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苍南印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服务功能,引进优质服务机构协同推进综合体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浙科改办〔2017〕2号)、《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7〕10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第三方综合服务机构入驻综合体公告如下:

一、准入对象。综合体科技服务机构准入对象需在苍南县内注册(注册时间自发布公告时间一年以上),从事创意设计、科技咨询、法律咨询、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成果转化、创业培训、人工智能及信息数字化服务、旅游服务、管理咨询等领域服务机构。

二、入驻条件。申请入驻综合体科技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的。

(一)有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在5人以上;专业资格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二)经营状况良好,服务业绩显著,年度中介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万元。

(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服务程序规范。

(四)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信誉良好,连续两年以上无投诉、无诉讼,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有诉讼但未败诉。

(五)入驻服务机构应先支付租金、物业、水电费,每年按150元/平米缴纳,年底经考核后按再奖励(返还)给入驻企业。

 三、申请入驻综合体科技服务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苍南印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服务机构入驻申请书。

 2.附件:

(1)事业、社团法人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专业资格人员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复印件;

(4)近一年机构的主要合作伙伴和服务对象的名称、数量、合作内容简表及服务收入证明(发票、税票等);

(5)反映机构信誉和在行业内影响、地位的证明材料(近年来获得荣誉、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统一装订)。

四、入驻程序。服务机构向综合体运营中心提出申请,经龙港镇经发局审核,由印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与运营中心签订入驻合作协议。

五、服务要求。

(一)入驻服务机构必须遵守综合体运行管理制度;

(二)按工位承接任务,每个工位服务印刷及相关企业不少于10家,其中规上企业5家以上,且被服务规上企业研发经费突破零申报或平均增幅达30%以上;

(三)每个服务机构最多申请工位为6个。

六、奖励措施及退出机制。服务机构在入驻期间完成服务要求可免两年场地租金,达不到服务要求,原缴纳的租金、物业、水电费不予返还,连续两年达不到要求,应退出创新综合服务体(具体考绩办法另行制定)。

七、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21日,龙港镇人民政府5号楼303室,咨询电话:68580095

手机:13858719000

八、本办法由县印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苍南印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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