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龙港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主体的通知

按照《龙港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龙经发【2020】10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五优联动”试点工作,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户科学种粮,推动粮食生产由增产向提质转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面向全龙港市公开征集“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主体单位。

申报对象:

1、在龙港市内注册时间3年以上,运营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农业企业。

2、能有效组织整合全市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的粮食生产、加工企业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3、能够开展优质粮食产前、产中、产后科技服务,推广实施绿色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加强田间统一管理的企业。

申报所需材料:龙港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主体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报表。

申报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414室

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7日

联系人:苏苗针 联系电话:13858744445

附件下载:龙港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龙经发【2020】102号)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0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 2003-2024 龙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