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时尚小微园已退房源公开销售的公告

兹有原订购龙港时尚小微园(龙港市世纪大道88号)12幢707号(678.13平方米)、12幢708号(691.07平方米)两家企业(房源备案价为2260元/平方米),现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取消其购买资格。

现对上述厂房进行重新出让公开报名预登记,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如下:

一、入园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在龙港市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工业企业,且必须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2.企业现有工业用地原则上已得到充分利用、无闲置土地。

3.登记报名企业原则上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上年度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具体行业指标参照《温州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试行)》确定,如为市政府确定的整治类行业企业,需达到行业整治基本要求。

4. 龙港时尚小微园的主导行业为印刷包装,报名企业产业必须为主导产业及其配套产业。

二、报名地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地址: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办公室1,联系电话:13625876099)。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2日。

三、报名材料

1.龙港市入驻小微园企业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原件及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4.上年度完税证明。

四、入园企业需与市经济发展局签订入园管理合同(详见附件2)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附件1:龙港市入驻小微园企业(项目)登记申请表

附件2:龙港市企业入园管理合同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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