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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公共场所。可正常开放公园、旅游景点、室内外场馆以及宗教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餐馆、影剧院、网吧、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经营主体,在遵照《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 号)规定的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自主决定经营时间和经营方式;对公共场所接待消费者或访客人数占容纳总量的比例不作统一限制。
二、社会活动正常化。各社区、各单位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展览、集会庆典等活动。市内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超过200人的,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节庆、展会、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在正式举办前15日,相关主办单位要进行专项风险评估研判,举办地及其周边地区风险等级出现变化的,需对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三、畅通人员正常出行。在我省全域为低风险地区时,各地应保障人员在省内自由流动(正处于健康管理措施人员除外),不得出台政策限制人员在省内、国内低风险地区正常流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做好行程报备前提下,可恢复在编在职人员休假、旅游、探亲等跨省出行活动,但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边境城市。继续严格控制非公务、非紧急事由人员出国。
四、动态管理“行程卡”。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的情况下,除医院等重点场所外,长途客运站等跨区域交通场站,政府机关、学校、养老等场所可停止查验“行程卡”,但应认真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解除“ 一老一小” 服务机构封闭管理。在院老人、儿童和工作人员可以外出,返院后报告外出路线;亲友、志愿者等经实名登记测温亮码后,也可入院探望,原则上探视全程佩戴口罩。对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的探视人数、次数不作限制,由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加快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正常运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停止服务。
六、做好药店和医疗机构“哨点”监测管理。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诊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发热门诊(诊室)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4日
责任编辑:cost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