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港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生补充公示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根据《龙港市“温享新消费”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要求,经龙港市经济发展局等主管部门筛选和确定,现将龙港市区“温享新消费”消费券发放参加商户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反映。(联系人 李佩佩 联系电话:057768678096)公示期截止到2022年1月27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龙港市区“温享新消费”消费券发放参加商户公示名单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2年1月25日
附件
龙港市“温享新消费”消费券发放
参加商户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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