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侦办林爱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 告


龙港市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林爱枝(女,1965年9月出生,苍南钱库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林爱枝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侦查办案需要,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务必尽早到龙港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队106室接受询问,并提供民间互助会会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 
联系单位:龙港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队;
联系人:郭警官; 
联系电话:0577-68621389; 
联系地址:龙港市月湖路666号。 
特此公告。


龙港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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