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李家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苍南首耀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
(二期)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苍南首耀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龙港新城小微园XC-A14等七宗地块项目,土地座落在龙港新城世纪大道以西、环城河以东。现对XC-A14、XC-A15、XC-B18、XC-B16、XC-A13-b2地块(二期)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该项目作如下公示:(附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如图所示)
(1)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2)用地面积:XC-A14地块为47182.6㎡、XC-A15地块为48928.69㎡、XC-B18地块为35759.3㎡、XC-B16地块为34460㎡、XC-A13-b2地块为30268.5㎡
(3)总建筑面积:490628.96㎡(XC-A14地块计入容积率面积为100777.79㎡、不计入容积率地下消防水泵房面积76.68㎡; XC-B18地块计入容积率面积为79029.41㎡、不计入容积率地下消防水泵房面积76.68㎡、XC-A15地块计入容积率面积为117812.21㎡、不计入容积率地下消防水泵房面积73.16㎡、XC-B16地块计入容积率面积为117427.86㎡、不计入容积率地下消防水泵房面积272.96㎡、XC-A13-b2地块计入容积率面积为75008.58㎡、不计入容积率地下消防水泵房面积73.63㎡)
(4)建筑层数:XC-B16地块26#幢为十三层、27#、28#、32#、33#幢为十六层、29#-31#幢为三层、XC-B18地块34#-41#幢为五层、XC-A14地块42#-49#幢为五层、XC-A15地块50#-60#幢为五层、XC-A13-b2地块61#-70#幢为五层
(5)其他经济技术指标见总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日照采光、间距等重大利害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情况,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80
地址:龙港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与城乡
规划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621021 68621022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O一八年八月十日
责任编辑:liy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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