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新城龙湖片区xc-7-10a、xc-7-10b地块建设项目合作开发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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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龙港市黄家蓬经济合作社,向我局提出申请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项目位于龙港市江浦路以西,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如图所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附:龙港市东城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总平图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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