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将有大调整!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临近,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教育局官微“温州教育发布”将陆续推出相关政策解读,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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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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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查看《招生通知》原文



 2020年3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涉及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共5个方面17条意见,其中招生政策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



  • 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


  • 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


  • 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



这些招生政策要求不仅是全省统一的,而且在全国各地也是基本一致的。

同往年相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也将会有大调整,计划5月中旬出台招生政策,6月初启动报名、招录工作,不允许任何学校提前组织招生预录取。

5月12日,温州市教育局将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新闻通气会,公布具体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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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36个问答




特别提醒告知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在全市统一的平台上进行报名。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在平台以外组织招生。任何学校通过公众小号发起的入学信息登记、预约报名、模拟摇号等都是不允许的。少数学校擅自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变相掐尖招生,以及通过收取入学保证金等私下预录取的行为,都是违规无效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学校承担。市教育局将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将严肃追责。敬请广大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不轻信任何单方面的招生承诺,也不轻信网络流传的虚假信息,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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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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