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逃犯”,但嘴角的痣“出卖”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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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凌晨1时,在龙港市龙金大道的一家养生馆的一包间内,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抓获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的网上逃犯林某。

      民警经过前期分析研判,基本确定目标逃犯林某科进入养生会馆消费。在排查中,民警发现包间内一男子与林某科相似,在出示证件后,询问该男子姓名,男子虽神色略显慌张,但表现的十分配合,表示自己叫“林某辉”,并流利报出了身份证号码。

      民警核查后发现,男子所报身份证号码确为“林某辉”所有,并非目标逃犯林某科。民警再三询问确认,该男子一口咬定自己“不认识什么‘林某科’,更不可能是逃犯。”

     可疑的是,男子并不能提供“林某辉”身份证原件,只有手机里的一张身份证照片。

      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倪子乐回忆道,“当时这名男子并没有异常可疑举动,即使有些许慌张我们也认为是被警察核查时难免出现的紧张。加上报出的身份证又准确无误,两个名字只相差了一个字,我们一度怀疑是不是抓错人了……”

    此时民警的侦查似乎陷入僵局。现场民警一边申请后台研判支援,一边继续寻找可以证实该男子身份的直接证据。一场攻心战就此展开……

      “你这个身份证照片和你本人也不像啊?”民警再次质问,该男子表示前两天刚剪了头发,所以和证件照上不太相似。

      “我就是觉得应该不会有错,想再突破一下”,民警倪子乐说,“再次仔细比对发现“林某辉”身份证照片,我发现照片上的男子嘴边并没有痣,而现场这名林某的嘴边有一颗黑痣,这更加证明了我的想法,就变得比较有底气。”

  “头发可以理掉,你嘴角的痣要怎么解释?”民警质问该男子,男子开始沉默,“你这痣还是点上去的吗?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叫什么名字?” 民警一次次厉声问道,此时,该男子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再隐瞒,便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原来,林某科,男,龙港市人,42岁,因违反监管规定被平阳县人民法院撤销缓刑,被龙港司法局上网追逃后,更换了手机号码,在此期间,一直使用堂弟“林某辉”的身份证进行微信、支付宝注册,并且记住了堂弟林某辉的身份证号码以备核查,没想到,还是被民警一眼识破,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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