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发布“九严禁”“一注意”!

 为深刻吸取“4·17”金华市武义县凤凰山工业区火灾事故教训,龙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龙港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工业企业火灾事故防范“九个严禁,一个注意”。


 一、严禁无证电焊、气割(焊)。一经发现,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按动火方案要求违规动火。一经发现,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伪造、涂改电焊、气割(焊)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伪造的电焊、气割(焊)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一经发现,处1000元至1万元不等罚款;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现场无监护人动火。一经发现,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因电焊、气割(焊)等违规动火作业导致发生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一律对火灾现场进行停工封闭,企业停业整顿;造成事故的作业人员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造成重大后果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禁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动用明火。一经发现,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八、严禁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一经发现,情节较轻的处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一般的处15000元以上3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九、严禁擅自拆除、停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对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经发现,情节较轻的处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一般的处15000元以上3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一经发现,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均有权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方式向市应急管理局或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 。


龙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龙港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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