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龙港!3人移送公安,罚142万

 2月16日,记者从温州海事部门获悉,内河砂石运输船“南洞庭XXXX”轮因多项严重违法行为被海事部门罚款142.5万元,同时该船在案发后已被行政强制扣押30天,船上3名无证驾驶人员被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5天,此案系迄今为止浙江对非法砂石运输船开出的最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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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4日,温州鳌江海事处在海上执法中,发现一艘疑似内河砂石运输船正趁着夜色驶入温州龙港舥艚水域,企图进行非法顺岸卸货。


随后,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船进行登轮检查。


经调查,该艘名为“南洞庭XXXX”的内河砂石运输船,存在进出港未报告、超航区航行、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未开启船舶自动识别装置等8项严重违法行为。


依据新《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涉海运输内河船集中治理行动暨“亮剑二号”专项行动要求,海事部门对该船违法行为予以顶格处罚,其中仅对“船员无证”违法行为的罚款就高达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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