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洪宫村李昌旺等22户老房拆建调整 总平调整公示

总平调整公示

     

     龙港镇洪宫村李昌旺等22户老房拆建调整,位于龙港镇白河路以北、蔡家街以西,要求办理总平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规划总平面图如图所示)

1、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2、 占地面积:1078平方米

3、 建筑面积:6468平方米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其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证、房产证等),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和龙港镇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反映情况,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视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888901

 地址:龙港镇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621022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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