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慈善医疗救助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慈善医疗救助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办理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港镇社区慈善医疗救助管理工作。

2 受理条件

社区慈善医疗救助受理的条件为:

户籍在龙港、当年有住院治疗的情况。

3 申请材料

社区慈善医疗救助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3.1 本人申请慈善医疗救助报告所在村(居)、社区盖章;

3.2 出院小结或医疗诊断书;

3.3 当年合医已报销结算单或住院治疗发票原件;

3.4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4 办理流程

社区慈善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如下:

4.1 申请慈善医疗救助的对象需带齐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慈善分会申请救助;

4.2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对符合救助对象给予受理;

4.3 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村入户调查核实,社区分会初步核定后报镇总会;

4.4 镇总会核实后再审批;

4.5 发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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