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AB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守则、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港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2 AB工作制度

2.1 进驻中心开展服务的工作岗位,明确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

2.2 设岗工作人员同一岗位的A岗为主办人,B岗位为协办人。A岗负责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岗。B岗应代为行使A岗职责,对已明确、规范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A岗返岗后主动说明代理职责的情况;如遇不明确的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请示。如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岗位协同办理,确保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2.3 离岗和代岗工作人员要办理交接班手续,代岗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岗位责任。

2.4 A岗和B岗对领导交办的任务,应视同岗位工作,认真负责处理办结。

2.5 没有按照规定岗位替代,或替代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追究相关责任人或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3 一次性告知制度

3.1 一次性告知的内容:

3.1.1 申办事项的法律法规、条件和要求;

3.1.2 申办事项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3.1.3 申办事项的程序(流程)和承诺时限;

3.1.4 申办事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3.1.5 申办事项的前置条件、相关程序。

3.2 一次性告知的方式:

3.2.1 口头告知

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或申办简单事项时,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所涉及的内容和程序。

3.2.2 书面告知

条件不具备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加盖中心公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3.3 一次性告知的要求:

  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事项咨询时,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四清”,即咨询一次讲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个一样”,即生人与熟人一个样,群众与领导一个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个样。

4 首问负责制度

4.1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4.2 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请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者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责任人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4.3 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4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热情服务、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5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5.1 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

5.2 受理、办理属本窗口的办理事项。

5.3 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5.4 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

5.5 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体承办单位。

5.6 对申请人的咨询和办理事项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负责到底。

6 工作人员守则

6.1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6.2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6.3 坚守岗位,服务群众,进村入户,方便民众。

6.4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6.5 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6.6 遵守纪律,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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