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办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办理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港镇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理管理工作。

2 受理条件

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受理的条件为:

龙港镇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校就读的孤儿。

3 申请材料

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3.1 当年度住院的烈士遗属;

3.2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3 病故军人遗属;

3.4 因战七至十级无工作残疾军人;

3.5 因公七至十级无工作残疾军人;

3.6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

3.7 建国后入伍的复员军人;

3.8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3.9 参战参核退役人员。

4 办理流程

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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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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