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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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办理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港镇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理管理工作。
2 受理条件
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受理的条件为:
龙港镇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校就读的孤儿。
3 申请材料
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3.1 当年度住院的烈士遗属;
3.2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3 病故军人遗属;
3.4 因战七至十级无工作残疾军人;
3.5 因公七至十级无工作残疾军人;
3.6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
3.7 建国后入伍的复员军人;
3.8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3.9 参战参核退役人员。
4 办理流程
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理流程如下图:
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理流程图
责任编辑:cost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