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常办事项流程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常办事项的名称、承办对象、承办流程、承办时限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2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常办事项流程图见表1


1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常办事项流程表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对象

承办流程

承诺时限

1

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七级以上无工作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伍军人

社区窗口受理、初审镇社发局民政科审批

44个工作日

2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社区窗口受理、初审镇社发局民政科审批

22个工作日

3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

符合特困人员供养认定的居民

社区窗口受理、初审、评议、公示镇社发局民政科审核镇社发局分管领导审批

21个工作日

4

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

社会散居孤儿

本人申请社区初核、评议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财政局划拨资金银行发放

22个工作日

5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

以社区辖区为活动范围,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公益服务性、文体娱乐性和参与社区协同管理等活动,不具备登记条件,具有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组织

乡镇备案、受理县民政局审批

45个工作日

6

农村老干部定期补助

离任村主要干部

本人申请社区初审、评议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半年一次

7

申请自然灾害救助

城乡受灾居民

灾民申请社区评议、公示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复核县民政局、财政局划拨资金银行发放

60个工作日

8

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

城乡困难居民

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银行发放

20个工作日

9

医疗救助

城乡大病困难群众

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银行发放

20个工作日

10

最低生活保障

城乡困难居民

社区窗口受理、初审、评议、公示镇社发局民政科审核镇社发局分管领导审批

27个工作日

11

低保边缘户

城乡困难居民

社区窗口受理、初审、评议、公示镇社发局民政科审核镇社发局分管领导审批

27个工作日

12

老年优待证

苍南籍60周岁以上老人

社区窗口受理、审核、办理

20个工作日

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代理

流转双方当事人

受理签订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登记

即办

14

《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审验

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提交审验表、证书副本等材料社区对提交材料初审后送镇政府镇政府对社区提供审验表进行核查,符合规定的报送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

15个工作日

15

廉租房申请受理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民)

社区窗口受理镇社发局审查县住房保障中心审批

社区受理为每年一个月

16

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

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

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社区窗口受理镇残联初审、公示报县残联、县民政局审批

1个月

17

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

一级至四级的精神、智力一级至二级的肢体、视力残疾人

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社区窗口受理镇残联初审、公示报县残联、县民政局审批

1个月

18

慈善助困

遭遇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引起的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对象

本人申请工作人员调查社区分会审核镇总会审批发放救助金

阶段性每半年一次;突发性5个工作日

19

申请再生育

申请对象需符合省计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的

申请提出申请受理夫妻生育情况公示申请审核申请呈报审核通过发放审批决定书和再生育证

20个工作日

20

生育证办理

申请对象需符合省计生条例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申请提出受理审核办理

即办

2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理

符合条件的对象

申请提出受理审核呈报

30个工作日,阶段性工作一年一次

22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办理

符合条件的对象

申请提出受理审核呈报

60个工作日,阶段性工作一年一次

23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理

符合条件的对象

申请提出受理审核呈报

30个工作日,阶段性一年一次

24

病残儿鉴定审核

要求进行病残儿鉴定的对象

初审后上报县卫计局审批科

15个工作日,阶段性工作一年两次

25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登记

参保人员

社区窗口受理、录入

即办

26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审核录入

社区居民

社区窗口受理、录入

即办

27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参保人员

社区窗口受理

即办

28

城乡居民医疗报销办理(有效票据金额在3.5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

社区受理-审核-复核-签批-镇社发局社保科代送县社保局财务股完成补偿资金支付

20个工作日

 

29

城乡居民医疗报销办理(有效票据金额在3.5万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

社区受理后上报镇社发局社保科审批

5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 2003-2024 龙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