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办理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港镇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管理工作。

2 受理条件

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受理的条件为:

龙港镇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校就读的孤儿。

3 申请材料

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3.1 申请报告;

3.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3.4 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

3.5 在校读书的提供在校证明;

3.6 本人或监护人苍南县农商银行存折或卡;

3.7 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

4 办理流程

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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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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