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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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办理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港镇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管理工作。
2 受理条件
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受理的条件为:
龙港镇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校就读的孤儿。
3 申请材料
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3.1 申请报告;
3.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3.4 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
3.5 在校读书的提供在校证明;
3.6 本人或监护人苍南县农商银行存折或卡;
3.7 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
4 办理流程
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办理流程如下图:
社区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办理流程图
责任编辑:cost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