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廉租房申请受理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廉租房申请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办理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港镇社区廉租房申请管理工作。

2 受理条件

社区廉租房申请受理的条件为:

2.1 申请家庭在本县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以下(含15㎡);

2.2 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苍南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60%

3 申请材料

社区廉租房申请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3.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单》;

3.2 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3.3 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本;

3.4 申请人夫妻双方结婚证;

3.5 低保证;

3.6 入户调查表;

3.7 收入证明;

3.8 银行流水;

3.9 租赁合同。

4 办理流程

社区廉租房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4.1 申请。申请人到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2 受理。社区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4.3 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进行初审并将资料汇总上报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会同国土、民政等部门进行审核。

4.4 告知结果。配租结果在网站或者报纸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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