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办理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港镇社区最低生活保障补管理工作。

2 受理条件

社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受理的条件为: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县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有权直接向居住地常住户籍的社区提出低保申请。

3 申请材料

社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3.1 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报告;

3.2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残疾证复印件及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证明等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3.3 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3.4 家庭收入证明;

3.5 城乡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情况;

3.6 苍南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授权查询及诚信承诺书;

3.7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4 办理流程

社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办理流程如下

图片3.png 

社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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