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社区医疗救助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医疗救助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办理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港镇社区医疗救助管理工作。

2 受理条件

社区医疗救助受理的条件为:

户籍在苍南龙港镇。

3 申请材料

社区医疗救助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3.1 报告;

3.2 审批表;

3.3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

3.4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5 农商银行存折(卡)原件或复印件;

3.6 发票结算单或者医院核销单;

3.7 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3.8 参照类别对象进行材料收集:属于低保户、五保户、孤儿、定补对象、重度残疾对象需低保证、五保证、定补证、儿童福利证、残疾证等复印件;

3.9 填写苍南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授权查询及诚信承诺书。

4 办理流程

社区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如下

图片4.png 

社区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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